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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经济日报】制定利好政策打好移民搬迁安置“主动仗”

2019-12-31 18:09编辑:姜连聪

白鹤滩建设巧家移民镜像系列报道之四

制定利好政策打好移民搬迁安置“主动仗”

记者 鲁 宽

有政策可依,有政策可循,不因人员的变动和搬迁对象而区别对待。

制定一套利好的安置政策,打好移民搬迁安置“主动仗”。启动库区移民搬迁安置协议签订之前,巧家县深刻认识到,移民搬迁安置不仅要考虑“搬得出”问题,更要考虑“稳得住”“能发展”问题。

居于此高度认识,巧家县委、县政府围绕移民“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会致富”这一长远发展目标,在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的框架原则下,制定出台移民人口界定办法、移民安置实施细则、移民集中安置房建购办法、移民搬迁安置协议签订奖励标准等系列利好配套政策:安置模式着眼于长远发展,政策标准着眼于移民利益,激励机制着眼于推动工作。

安置模式着眼于长远发展。库区移民安置围绕省、市关于结合移民搬迁安置打造巧家特色旅游城镇的目标,昭通市委、市政府统筹谋划,科学决策,结合实际,确定了“统规统建,商住分离,小区化安置”的思路,安置区配套学校、医院、车库等设施,移民群众进城上楼,一步享受高品质的城市生活,实现从“乡下人”一步跨越为“城里人”的转变。巧家县委、县政府立足于巧家土地资源有限、安置容量不足的实际,在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将县城集镇周边发展前景最好的地块用来安置移民,采取多种方式解决移民后续发展问题。

政策标准着眼于移民利益。在不突破政策原则的前提下,巧家县委政府敢于担当、立足实际,针对移民反映强烈的房屋配置面积低、子女成家后住房无保障等问题,争取在每人25平方米基本住房建购面积的基础上,确定可根据自身意愿和经济条件每人增加5平方米的基本住房建购面积;对自身经济条件较好的移民户,还可选择每人不超过20平方米的改善性住房建购面积,最终形成“25㎡+5㎡+20㎡”人均住房面积的可供选择政策机制。同时商定:基本住房面积按照库区同结构房屋补偿单价购买,改善性住房面积按照建设成本价购买。

激励机制着眼于推动工作。从2019年5月25日正式启动移民搬迁协议签订工作以来,巧家县库区移民搬迁安置政策奖励机制落下实锤:对6月20日前签订搬迁安置协议和建购房协议的移民户,给予2000元/人的奖励;签订完成率达100%的村(居)民小组,再给予移民户300元/人的奖励,促使移民群众相互宣传促动;对于6月21日至6月30日前签订搬迁安置协议和建购房协议的移民户,奖励减半,只给予1000元/人的奖励。

此利好政策的制定,加快了协议签订工作进度。到2019年6月30日止,库区应迁移民协议签订率达到了99.73%。(文章来自《云南经济日报》2019年12月20日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