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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家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宣传(一)

2022-01-24 16:40编辑:陆元华 余庆德

一、2022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普通群众为320元/人;特殊人群资助参保缴费金额和往年相同。

二、城乡居民如何办理新参保?

答:1.本地户籍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第一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如果是新生儿还需要出生证复印件,到户籍地社保中心填写参保申请表即可办理参保登记。

2.非本地户籍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第一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居住证(证明在巧家居住生活的相关材料),如果是新生儿还需要出生证复印件,到户籍地社保中心填写参保申请表即可办理参保登记。

三、城乡居民参保对象及范围有哪些?

答:巧家县户籍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就读学生、在园儿童、婴幼儿、新生儿、宗教教职人员;非巧家县户籍,在户籍地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常住居民本人及其未成年子女;国家和云南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四、新生儿如何参保?

答:新生儿父母中一方户籍地或者基本医保参保地在云南省的,新生儿出生当年可以随父母在户籍地或者参保地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由监护人凭新生儿本人姓名和身份证明(户口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按统筹区相关规定办理。符合上述条件的新生儿出生90天以内办理参保登记,且父母双方都已在云南省参加居民医保或职工医保,新生儿出生当年可以免缴保费;新生儿出生90天以内未办理参保登记,或新生儿父母有一方未在云南省参加居民医保或职工医保的,新生儿出生当年需按照当年个人缴费标准缴纳保费,但不受居民医保规定缴费期限制。参保后自出生之日起,当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

五、2022年城乡居民缴费期是什么时候?

答:集中缴费期为2021年9月至2021年12月20日,特殊情况延长至2022年2月20日。1月1日至2月20日缴纳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医疗保障待遇享受时间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六、缴费渠道有哪些?

答:缴费可选择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云南农信手机银行APP、农业银行手机银行APP、POS机刷卡缴费、银行网点设置的自助终端机等方式进行缴费,缴费时请在缴费页面选择巧家县税务局。

七、如何进行信息修改?

答:在医保系统中信息错误的人群,持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到户籍地社保中心,填写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登记表即可进行修改。

八、城乡居民如何办理停保?

答: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确需停保的,持书面停保申请(写清楚停保原因、在何地参保要求到参保地县、建档立卡已脱贫人口注明不再享受已脱贫人口待遇、本人签字按手印等)、身份证或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城乡居民转职工的还需附单位参保证明,到户籍地社保中心即可办理。

九、为什么我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缴不了?

答:城乡居民缴费缴不了有三种情况:一是您可能原来参加了职工医保没有停职工医保,所以不能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您若需要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需在参保地停止职工医保。二是您在昭通市外参加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在巧家再缴费,就不能缴纳,您必须办理在昭通市外参保地的停保手续,才能在巧家县参保缴费。三是您的参保信息有误,系统不能识别您的信息,您可到户籍所在的乡镇社保中心对您的信息进行修改后才能缴费。

十、为什么近期我在昭通市外缴了费,在巧家县内医院看病不能结算?

2021年底云南省启用了智慧医保信息系统,近期您在昭通市外缴纳了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信息已经被市外医保经办机构确认了,部分州市未开通异地就医结算平台,所以,您在巧家县内医院看病就不能结算,您可以先行垫付后,回参保地报销。

十一、巧家县医疗保障局联系方式

局办公室:0870-3025207

医药服务和基金监管股:0870-3025209

参保管理股:0870-3023118、0870-3025208

信息系统管理股:0870-3025216

审核结算股:0870-3025210

规划财务统计股:0870-3025206

异地就医服务股:0870-3025217

为民服务股:0870-3025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