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巧家县北互通物流中心广厦红砖厂设施设备变卖处置的通告
2022-05-20 16:33编辑:谭昌国 余庆德
巧家县人民政府玉屏街道办事处关于
巧家县北互通物流中心广厦红砖厂
设施设备变卖处置的通告
根据《巧家县财政局关于同意巧家县玉屏街道办事处公开处置废旧设施设备的批复》(巧财资〔2022〕22号)要求,巧家县北互通物流园区内的广厦红砖厂设施设备变卖处置工作已获批准,现将巧家县北互通物流中心广厦红砖厂设施设备面向社会进行公开竞价变卖,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巧家县北互通物流中心广厦红砖厂设施设备变卖处置(以下简称“本项目”)。广厦红砖厂位于玉屏街道旱谷地村罗盘二组北互通出口处。
二、项目规模:本项目变卖处置资产包括厂房、机器设备、废旧金属等(具体实物量请竞买人自行到现场踏勘,以现状为准)。
三、变卖底价:本项目变卖底价600000.00元(大写:陆拾万元整)。
四、资格要求:参与本项目的竞买人必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五、竞买保证金缴纳及退还:竞买人应在竞价前缴纳竞买保证金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竞买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转入保证账户(开户名:巧家县白鹤滩镇农业农村和集体经济发展中心;账户:2100002164129012;开户银行:巧家县农商行),竞买结束后,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未竞得者的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
六、竞买报名:凡有意向参加竞买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请于2022年5月21日起至2022年5月23日止(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到巧家县玉屏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报名:①竞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七、竞得人的确定:本项目竞价现场须递交一份密封完好的报价单(报价单在竞价当日现场填写),一次报价中价格最高的前三名竞买人进行二次报价(报价须高于或者等于本人第一次报价),二次报价价高者得,中标后拆除、运输、人员工资、安全等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八、现场竞价流程:
1.2022年5月24日(星期二)早上9:00-10:00在玉屏街道小会议室(原白鹤滩镇人民政府院内)进行一次报价,过时不再接受报价。报价结束现场公布一次报价结果并组织二次报价,报价时需现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
2.本次竞价标的起卖价为600000.00元(大写:陆拾万元整)。
3.竞得人须当场签订《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拒绝当场签订《竞价成交确认书》的,视为违约,已缴纳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标的顺序由出价第二高的竞买人所得,若第二出价高者同时拒绝,则本次竞价视为无效,择时再行组织。
4.竞得人应当在签订《竞价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超时未缴清款项的,视为自动放弃,已缴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签订合同,我单位确认收到全部款项后即将标的交付给竞得人。
九、注意事项
1.竞买人不得干扰竞卖人组织竞卖活动,否则将取消竞价资格。
2.本次竞价标的数量和质量以标的现状为准。
3.竞得人自接管标的物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将竞价范围内设施设备自行拆除运走。
4.请各竞买人参与竞买前认真阅读本通告相关内容并实地对标的物进行查看,竞价时视为完全同意本通告所明确的全部事项。
十、发布通告媒介:本项目变卖通告在巧家融媒、玉屏街道官方公众号(玉屏视窗)同时发布。
处置单位:巧家县玉屏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张家洪
联系电话: 13887051936 0870-7122134
玉屏街道办事处
2022年5月20日
竞 买 报 价 单
项目名称:巧家县北互通物流中心广厦红砖厂设施设备变卖处置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1 | 总报价(元) | 小写: 大写: |
2 | 其他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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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的内容是我(公司)参加“巧家县北互通物流中心广厦红砖厂设施设备变卖处置”的报价单。 | ||
竞买人名称: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本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巧家县北互通物流中心广厦红砖厂设施设备
变卖处置成交确认书
竞得人:
一、成交标的:巧家县北互通物流中心广厦红砖厂设施设备变卖处置。
二、成交价款:成交价款合计人民币
(大写)
(小写)
三、付款方式:
成交价款(元) | 已交保证金 (元) | 除竞买保证金外 还应交价款 (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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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相关说明:竞得人已交竞租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请竞得人将剩余金额于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存入委托人以下账户:
户 名 | 巧家县白鹤滩镇农业农村和集体经济发展中心 |
开户 行 | 巧家农商行白鹤滩支行 |
账 号 | 2100002164129012 |
五、特别约定:
1. 本次竞价标的数量和质量以标的现状为准。
2. 竞得人自接管标的物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将竞价范围内报废资产处置、搬运完成,所有安全责任和所有处置、搬迁费用由买受人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