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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2024-02-07 16:25编辑:巧家县融媒体中心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2024年2月5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负责同志传达了县委陆颖书记在县委书记专题会上听取十三届县委第五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和集中反馈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县委第四巡察组组长向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智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2月27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县委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扣检察院职能职责,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充分发挥巡察的政治监督、组织监督、纪律监督作用。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县委常委会报告了有关情况。

巡察组组长指出县人民检察院存在的主要问题,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差距,学习理解精神实质与检察业务工作结合不好,政治机关的政治属性未得到凸显;党组政治站位不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履行检察机关职责使命不够有力;检察为民的理念树得不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财务管理不规范;党建工作责任压得不实,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好;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弱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责任落实不力,部分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县委第四巡察组提出了五点整改意见。一是着力加强政治建设,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检察履职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二是努力增强业务建设,不断提升监督办案质效,坚决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为统领,准确落实检察为民执法理念,切实担起检察机关的社会责任。三是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强化抓党建促业务,把党建工作和检察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促进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共同发展。四是稳步推进作风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认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把全面从严治检贯穿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履职办案和队伍建设全过程。五是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开展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做到真改实改,建立健全解决问题长效机制。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负责同志对巡察整改提出要求,强调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认真履行检察职能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做好检察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政治担当;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统筹抓好检察业务工作和各项中心工作。要分级分类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落实落细落地。增强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党组要增强“四个意识”,自觉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决不能“新官不理旧账”;党组书记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要主动认领责任,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领导班子要结合巡察反馈意见,严肃认真地开好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承担分管领域的整改责任,在抓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见实效。坚持从严从实整改,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形成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要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履职尽责全过程,提高整改监督的质量和水平。

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智表示,县委第四巡察组工作认真负责,反馈意见客观实在。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检察工作实际,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一是严肃认真对待巡察反馈意见,对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完全接受,照单全收,针对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查摆问题、剖析缘由,深挖根源、对号入座、抓好整改。二是压实整改工作责任,坚持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及时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三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以落实整改、促进工作为切入点,使整改真正成效体现到检察业务中、体现到助推平安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上;通过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一步加强班子队伍建设,提升干警履职能力,规范相关工作开展。

县委第四巡察组有关成员、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县人民检察院其他科级领导和在职在编干警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