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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草原火灾应知应会

2024-04-02 10:58编辑:陆元华

来源: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什么是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的条件有哪些?

森林草原火灾,是指失去人为控制的,在森林内和草原上自由蔓延和扩展,对森林草原、生态系统和人类带来一定危害和损失的森林草原燃烧现象,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大面积森林火灾被联合国列为世界八大自然灾害之一。

一定森林草原火险天气条件下,如果同时具备可燃物、氧气和火源,森林草原就会着火,蔓延成森林草原火灾。

什么是森林草原可燃物,怎么分类?

森林草原可燃物是森林草原燃烧的物质基础,森林草原中所有有机物质均属于可燃物,如树叶、树枝、树干、树根、枯枝落叶、林地草类、苔藓、地衣和腐殖质、泥炭等均可以燃烧。

按种类划分

①死地被物;

②地衣;

③苔藓;

④草本植物;

⑤灌木;

⑥乔木;

⑦森林草原杂乱物。

按易燃程度划分

①易燃可燃物:在一般情况下,易干燥、易燃且燃烧速度快。这类可燃物包括:地表干枯的杂草、枯枝、枯落叶、凋落树皮、地衣和苔藓及针叶树的针叶、小枝等。②燃烧缓慢可燃物:一般指颗粒较大的重型可燃物,如枯立木、树根、大枝、倒木、腐殖质等。这些可燃物不易燃烧,但着火后能长期保持热量,不易扑灭。在清理火场时很难清理,而且容易发生复燃火。

③难燃可燃物:指正在生长的草本植物、灌木和乔木。

什么是计划烧除?

在人为有效控制和特定环境下,森林草原、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在规定范围内有计划地用低强度地表火烧除林下、林缘可燃物,以达到提前消除或减少火灾隐患、降低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可能性、提高森林草原防火能力的科学用火行为,是变被动扑火为主动防火的重要措施。

什么是5个100%野外火源管理制度?

森林草原防火期内,林区农户要100%与村民小组长签订森林草原防火安全责任书,防火检查站、哨、卡对进入林区的人员要100%进行实名登记,林区生产用火要100%执行计划用火许可证制度,要100%落实“五类人”监护责任,对违规用火要100%进行查处和责任追究。

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云南省森林草原火灾,95%是人为因素造成的。烧荒、烧地草、烧田埂、烧灰积肥、烧牧场、烧甘蔗叶、烧秸秆等农事用火,以及在林区内吸烟、乱丢烟头,野炊、烧烤,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小孩弄火等是引发我省森林草原火灾的主要原因。

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如何报告?

“12119”是全省统一的森林草原火警专用报警电话,任何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可直接拨打“12119”报警,并报告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县、乡、村及具体地名、山名)、林相、火势大小或危险程度、有无重要设施等;此外,还应报告报警人的姓名、身份、联系方法等情况。

防火期内,野外农事用火如何审批?应当符合什么要求?未经批准进行野外农事用火将受到什么处罚?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从事烧灰积肥,烧地(田)埂、甘蔗地、秸秆、牧草地,烧荒烧炭等野外农事用火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居)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

 经批准进行野外农事用火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森林火险等级在三级以下(含三级);

(二)有专人监管用火现场;

(三)用火后彻底清灭余火;

(四)有其他必要的防火措施。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

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进行野外农事用火的,未引起森林火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引起森林火灾的,责令限期更新造林,对个人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并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如何管理?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

森林防火期内,禁止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森林防火期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森林防火区设立临时性的森林防火检查站,执行检查任务的人员应当佩戴专用标志,对进出车辆和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对携带的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实行集中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

根据《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的,未引起森林火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引起森林火灾的,责令限期更新造林,对个人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并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何处置初发火?

一旦发现森林草原火情,村民小组、村(居)民委员会及乡(镇)政府要第一时间组织应急扑火队、地方专业防扑火队伍扑救,力争安全高效把火情消灭在萌发阶段,同时要立即向上级政府或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报告。

若村庄受到火灾的威胁,首先要组织把村民转移到安全地带;发现村民自发处置森林草原火灾、各自为战的,或妇女、学生、老人等参加扑火的,要立即采取措施将他们撤出火场;扑火过程中一定要选择有利位置设立火情观察哨点,密切关注山火发展态势,及时报告扑火指挥员;扑打火线时,严禁迎火头扑打,不要在下风口扑打,不要在火线前面扑打;扑打下山火时,要注意风向变化时下山火变为上山火,防止被火卷入烧伤;扑打草山火或密灌火时,不要草率深入火场,防止火势突变和烟熏火燎造成伤亡。

极其危险的林火环境有哪些?

恶劣的天气条件、不利的地形和易燃的可燃物,三者相互作用,相互影响,构成了扑救森林火灾过程中极其危险的林火环境。

(一)恶劣的天气条件

10:00—16:00时段,尤其是午后,风大物燥,火场气温高,相对湿度小,风向易变,火场烟尘大,能见度低,是扑救森林火灾极其不利的时段和天气条件。在防火期内,大风是最危险的天气条件。风是影响林火行为最主要的因子之一。

(二)不利的地形

陡坡会自然地改变林火行为,尤其是林火的蔓延速度。随着坡度的增加,火焰由垂直发展状态转变成为水平发展状态,大大提高了辐射热能的传播。火焰上空形成对流柱,产生高温使林冠层和空中可燃物预热。浓烟为受热气体上升到冠层提供了良好的通道。越过山顶直接扑救林火或沿山坡向上逃避林火都是极其危险的。

窄山脊线(拱脊)是很危险的地方。在那里往往产生热辐射和热传导,温度极高,人无法忍受。若山脊线附近着火,其林火行为瞬息万变,难以预测,这是因为林火使空气升温沿坡上升到山顶,与背风坡吹来的冷空气相遇,而形成飘忽不定的阵风和空气乱流运动。

窄谷(或狭窄草塘沟)、岩石裂缝会改变林火行为。窄谷(或窄谷草塘沟)和闭塞的山谷河道会增加热空气的传导速率,容易产生新火点。

当窄谷通风状况不良,火势发展缓慢时,将产生大量烟雾并在谷内转沉积,有大量一氧化碳形成。随着时间的推移,林火对两侧陡坡上的植被进行预热,可燃物燃点降低,热量在逐步地积累,预示着爆发火和火爆即将发生。一旦风势发生变化,烟雾内转消失,火势突变而形成爆发火和火爆。若扑火队员处于其中,极难生还。

此外,应引起高度注意的是,许多窄谷只有一个进出口,俗称葫芦峡,即三面环山。它的作用如同排烟管道,为强烈的上升气流提供了通道,又为空气的补充创造了条件。

破碎特征的地形(一般指凸起的山岩),由于其独特的地形条件,往往产生强烈的空气涡流。林火在涡流的作用下,容易产生许多分散的、方向飘忽不定的火头。

鞍状山谷是指两个高点之间的低洼区域,那里经常是温度极高和浓烟滚滚的险地。

白天,山谷受热,产生上山火,逐步形成谷风;夜间,产生下山风,逐步形成山风。山坡中段,因受这种不定的谷风、山风循环变化的影响,风向不定,是林火行为不稳定而又十分活跃的地段。若主风方向与鞍状山谷平行,必将产生强度高、蔓延速度快的林火,是林火快速发展,而又缺乏阻力的危险地段。

(三)易燃的可燃物

火场周围可燃物水平和垂直分布状况影响着林火行为的变化。尤其是阳性杂草和易燃灌木地段,会突然增加林火蔓延速度,改变林火燃烧方向,产生高强度的林火。针叶幼林或可燃物垂直分布明显地段,地表火和树冠火同时发生,形成立体燃烧。

哪些人员不得参加森林草原火灾扑救?

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人员。

应密切注意的影响扑火安全的因素有哪些?

(一)密切注意危险时间。每天上午11时至下午5点,特别是中午12时至15时,这个时间段是最危险的。这是因为中午前后气温最高,火灾蔓延速度最快,谷风最强盛,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时这个时间段要特别谨慎小心。

(二)密切注意危险地形。通常最危险地形是山沟狭谷、鞍部(即马鞍形的山脊凹陷的地方)。

(三)密切注意危险风向。要注意地形对风向变化的影响,还要特别注意由有风变为无风的时刻,预示着可能会发生风向突变,此时很容易引发人员伤亡事故。

(四)密切注意危险可燃物。当草高超过1米,灌木和幼林高超过1.2米时,原则上不能采取人工直接扑打的方法,只能采用间接灭火的方法。

(五)密切注意危险人群。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人员参加扑火。

(六)密切注意紧急避险、脱险。当被大火围困在山沟或山腰上时,要果断采取避险和脱险措施,如逆风突围(逆风穿越火线)及选择河沟或植被稀少的迎风平坦地段,采用卧倒避烟等方法自救。

突遇森林草原火灾应如何避险和逃生?

一旦被森林草原火灾围困或袭击,要果断决策,迅速选择突围和避火路线,采取正确的避火方法,避免发生伤亡事故。在较开阔的平坦地,可以以河流、小溪、道路为依托迅速撤离。自救方式:点火解围、强行顶风冲越火线、卧倒避烟(火)、快速转移。

森林火灾等级如何划分?

《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一)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二)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三)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四)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或者死亡30人以上,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草原火灾等级如何划分?

《草原防火条例》规定,按照受害草原面积、伤亡人数和经济损失,草原火灾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草原火灾:

(一)一般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1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或者重伤1人以上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

(二)较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1000公顷以上5000公顷以下,或者死亡3人以下,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

(三)重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5000公顷以上8000公顷以下,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死亡和重伤合计10人以上2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四)特别重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8000公顷以上,或者死亡10人以上,或者死亡和重伤合计2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

森林草原火险天气如何分级?

森林草原火险天气分为五级,等级越高,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的可能性和危险性越大。一级:低危险。森林草原可燃物难燃烧,可以进行用火。二级:较低危险。森林草原可燃物较难燃烧,可以进行用火。三级:较高危险。森林草原可燃物较易燃,要控制用火,落实监烧,防止跑火。四级:高度危险。森林草原可燃物易燃,林区草原严禁用火。五级:极度危险。森林草原可燃物极易燃,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管理部门联合气象部门通过电视、报刊、广播等,实时向社会发布森林草原火险预警,分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分别代表三级森林草原火险(中度危险)、四级森林草原火险(高度危险)、五级森林草原火险(极度危险),表示森林草原处于高火险状态,是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的高危时段。

云南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云南省森林草原火灾,95%是人为因素造成的。烧荒、烧地草、烧田埂、烧灰积肥、烧牧场、烧甘蔗叶、烧秸秆等农事用火,以及在林区内吸烟、乱丢烟头,野炊、烧烤,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小孩弄火等是引发云南省森林草原火灾的主要原因。

突遇森林草原火灾应如何避险和逃生?

一旦被森林草原火灾围困,要果断决策,迅速选择突围和避火路线,采取正确的避火方法,避免发生伤亡事故。

自救方式:点火解围、强行顶风冲越火线、卧倒避烟(火)、快速转移。

点火解围

在较开阔的平坦地,以河流、小溪、道路为依托,使用点火器点迎面火,使新火头向大火头方向逆风蔓延,阻挡火锋解围。请注意在控制线另一侧一定要有巡护人员,以防飞火产生新火点。

在无河流、小溪、道路为依托时,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使用点火器点顺风火,扑火队员跟火进入火烧迹地避火,并用手扒出地下湿土,紧贴湿土呼吸或用湿手巾捂住口鼻防止一氧化碳中毒。

强行顶风冲越火线

当点火或其他条件不具备时,切忌顺风跑,要选择已经过火或杂草稀疏、地势平坦的地段,用衣服蒙住头部,快速逆风冲越火线,进入火烧迹地即可安全脱险。

卧倒避烟(火)

在点火解围来不及、就近有河流(河沟)、无植被或植被稀少的迎风平坦地段时,用水浸湿衣服蒙住头部,两手放在胸部,卧倒避烟(火)。卧倒避烟(火)时,为防止烟雾呛昏窒息,要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并扒个土坑,紧贴湿土呼吸,可避免烟害。

快速转移

发现大火袭来、人力无法控制时,只要时间允许,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避免发生伤亡。

突遇森林草原火灾应尽快远离危险地带,如:岩石裂缝、鞍状山谷和具有破碎特征的地形。若三种地形条件和陡坡结合在一起,会使垂直方向的火焰向水平方向发展,导致热空气的传播速率大大增加,林火行为突变,易发生伤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