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就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有关问题。
2023-10-25
联系电话:0870-7122819投稿邮箱:qjxzfxwzx@126.com
滇ICP备2021007275号滇公网安备:53062202000127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210080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25420109
中共巧家县委宣传部主办巧家县融媒体中心承办巧家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